本所有提供家庭法律諮詢,像是協議離婚、裁判離婚、未成年子女親權(監護權歸屬)、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負擔、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權、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、贍養費、監護宣告、輔助宣告等等。

離婚官司依現行法律上規定有兩種,分別為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,協議離婚只要當事人雙方有意願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若雙方當事人無法協議離婚,一方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,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的條件有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需舉證是否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,才能構成離婚之要件。離婚在法律上屬家事案件,離婚官司上是強制調解事件,所以在起訴後,法院會進行調解程序,無法調解才進行訴訟。而離婚後夫妻雙方衍生的剩餘財產之分配、贍養費等財產問題,到未成年子女監護或會面交往等案件,也是離婚官司程序的一部分。

家庭法律為本所擅長之項目之一,具有多位專業且經驗豐富的家庭法律律師,在離婚調停做好對客戶最有利的談判,並能擔任離婚證人來保障客戶權益,律師在離婚官司中扮演重要角色,雙方可透過律師達成共識。在離婚官司中律師能為客戶做好充分的準備,提供充足證據,取得對客戶最大的利益跟保障。離婚官司的程序複雜且要考慮的細節繁多,律師能替客戶在法庭上爭取最佳的權益,取得雙方當事人信任,離婚程序才能順利進行,減輕雙方負擔。